4月24日,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文,公布了全国75家用人单位为“2022年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我院系我市唯一入选单位。
据悉,我院根据《绍兴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精神,立足妇幼保健机构社会责任,把“一小”健康绍兴建设作为暖民心、解民忧、增民利的民生工程。成立市内首家普惠性职工子女托育服务中心,率先垂范带动全市推广普惠托育服务;牵头拟定《绍兴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等,规范全市托育机构建设、设置和指导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动绍兴市婴幼儿照护医育结合工作;规范化建设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2021年我院入选中国妇幼保健协会首批“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2022年6月在全国中期推进会上进行经验分享。